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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查处市区夜间行车违规使用车灯
据报道,前不久,郑州市交警一大队针对市区机动车司机不规范使用车灯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并对违章者进行了查处。
在当天晚上进行的集中治理行动中,一个小时内共有22辆汽车受到警告或处罚。其中过半司机有滥用远光灯现象,还有一些使用雾灯和疝气灯。
多数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知道市区道路内一般不允许用远光灯,但是并不知道这样做违法,只觉得开车习惯了,这样方便。 (据新华网)
民生实录
夜间行车的“灯光之乱”
“夜间会车时不变近光灯,长时间用远光灯,真是不道德……”许多司机提起当下这种不按规定使用汽车灯光的“灯光之乱”,显得气愤而又无奈。
常年开出租车跑夜车的司机王先生对记者说,这种现象由来已久,一些司机会车时不变近光灯,刺眼的远光灯照得令人目眩,前方路面的情况根本无法看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晃”者也斗气不变灯光,拿远光灯“照”对方,那将是很危险的。因此,这种既害人又害己的不文明驾驶习惯,真应该管一管、治一治了。
记者昨晚开车在市区及城乡接合部的一些路段进行了观察,发现有近五成的司机存在上述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现象。
记者调查
灯光之害
“灯光之乱”带来的“灯光之害”不容忽视。
据报载,5月16日4时许,家住郑州市石桥西里72岁的何大爷外出晨练时不幸被撞身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案破后,司机对交警说,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对面来车使用远光灯,照得自己啥也看不见。
据了解,我市因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而引发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夜间会车的安全性除了正确使用灯光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道路的灯光环境。市区的道路绝大多数都有路灯,而城乡接合部的许多道路没有路灯,会车时如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司机的视线更差。两者相比,后者潜在的危险性远远大于前者。
但无论是在何种道路上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都是严格禁止的。因此,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应成为每一个驾驶员的自觉行动。
特别提醒
如何正确使用近光灯和远光灯
汽车灯光,是汽车的无声语言。夜间行车时正确使用近光灯和远光灯,不仅是一种文明驾驶的具体体现,而且是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守的交通法规,这对于确保夜间行车安全至关重要。
按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夜间行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应开启近光灯,不能使用远光灯;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据了解,正确的做法是:夜晚行车,在车速不快的情况下,只用近光灯就可以了。如果车速很快,则必须使用远光灯。在会车时相向而行车辆的司机要主动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在过交叉路口时,要变换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
记者手记
标本兼治 保障安全
记者了解到,为了打击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我市交警部门多次采取行动,集中治理。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再严厉的查处如果不是建立在广大司机的自觉守法行为和从源头上抓起的话,也只能是治标,关键还要治本。
不少司机坦言,他们在参加培训时通常只是学习白天驾驶,根本没有学过夜间驾驶。所以在拿到驾驶证驾车上路后,他们当中的不少人对夜间驾驶的灯光使用还是一知半解。
我市某驾校的教官许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地驾校在考试时必须抽取20%的学员参加夜间道路驾驶考试,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这一规定的落实不尽如人意。
由此看来,根治“灯光之乱”和“灯光之害”之路还任重道远。 (尚新民 编辑) |